厨房受伤谁来承担?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合理管理、指挥、监督、控制下,从事为用人单位提供某种有报酬的劳动,在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存续期间,该劳动者在客观上接受了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示,且所从事的劳动属于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劳动者因履行劳动义务而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般用人单位的保安、厨师等内部管理、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如果用人单位认为自己与该工作人员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据通常包括用人单位的内部规定、双方的协议、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记录、单位职工的证人证言等。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出具证据或者证据无法达到其证明目的,劳动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用工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受伤,一般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费用,具体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