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企业需要什么资质?
供热企业的资质的获取,要依据热源的性质不同来区别对待 如果是集中供热,热电厂之类的大型热源项目,需要取得城建局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以及质监局提出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主要用于换热机组等压力容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主要针对锅炉);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还需要进行供热管网的试验运行以保证正常供暖。 在取得上述证件之后,企业可以向当地市政部门提出申请,进入正式供暖阶段。并办理《供热许可证》。
如果是一体化供热公司,以城市热网为载体的,所需证件基本与集中供热企业相同,另外需要备齐建设过程中所有的图纸,以备验收之时提供给相关部门; 如果是一体化供热企业,自建的循环热水锅炉,则除了以上所述相关许可证件以外,还需具备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 这里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就是除常规的运营所需的证件之外,所有涉及到排放的证件都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进行办理,因为目前国家对不同区域的污染排放标准有所不同,所以还请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