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使更多科技创新成果?
“专利”是一个保护发明创造的制度,也是激励创新者进行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运营的有力武器! 对于企业而言,无论是已经实现商业化的成熟产品,还是在研发阶段的创新项目,都有可能获得专利的庇护。 通过申请专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竞争对手窃取自己的核心技术或抢先把自己的创意推向市场。
同时,专利还是一种能够为创新者提供金钱报酬的制度——授权专利可以获得相应的许可费;转让专利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转让费;而专利权人在实施专利时也可以收取法定许可使用费、许可他人实施所收取的使用费等等。这些经济收益都可以刺激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行为。
而对于个人而言,专利更是体现自我价值的一种方式。一件专利的诞生,是创造性脑力劳动的成果,是一种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取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自然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在当今知识经济的时代,专利可以说是人人渴望追求的一种无形资产。 当然,专利要得到这些好处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毕竟,专利制度是一项公共政策,它需要平衡公开信息和私有信息,保护公众的利益,因此不是一项完全倾斜的制度。为了获得专利法赋予的保护,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向专利局提交相应文件,并交纳规定费用。
如果申请的专利最终没有被授予专利权,那么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都将向社会公开,这样不仅浪费了申请人的人力、物力资源,而且还可能使对方的侵权行为得以延续。如果申请的专利最终获得了专利权,则专利权人有权制止任何人未经其许可实施该专利的行为。但专利权人行使权利是有条件的,《专利法》对专利权的行使做出了必要的限制,主要包括:
(一)排除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人的权利,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不得垄断市场 为促进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我国实行专利权许可备案制度,鼓励各种形式的专利权转让和技术转移工作,允许公民或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实施他人的专利,杜绝了专利权人对技术的垄断,保证了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