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股份支付重要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其实之前回答过类似的,拿来抄一下吧 作为财务工作者,从专业的角度来讲,确实不应该认可这种形式的钱财付出。但作为一个创业公司,实际运作中,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以我们自己的公司为例。一开始融资的时候,有投资人提出,如果将来估值提升,他希望可以优先收购他出资部分对应的股权(这点在他投资协议里明确写了)。当然,这种想法是非常正常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于是我们就给他了8%的股权(我们总股本600万,注册资本100万),但实际上,这8%的股权对应的是120万的现金价值。也就是说,这8%的股权,实际上花了我们的投资人120万人民币。但这个钱呢,是没有进入我们公司账户的(因为我们没钱),所以,从会计核算的角度上,我们是无法做账务处理的,这笔钱就挂在股东权益里挂着吧。
后来没多久,我们又有了新的投资者。在这轮融资过程中,因为前期经营状况良好,且处于行业发展黄金期,所以估值较高(但远远低于最初的投资人投入资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既要维护老股东的权益(毕竟当初真金白银的投入了,即使只是拿了干股,也是希望自己的投资和辛勤努力换回来的报酬能够对得起他的预期);又要让新股东满意(新的股东一般会期待更高的增长率、预期的收益等,这些都是由管理层来把握的)。
在这种两难的情况下,我们选择了向老股东兑现部分现金。即以1200万元的总价将当初投资100万元的那位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8%)转让给他。这样做的好处是,首先保住了老股东的地位,让他觉得自己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虽然是从我们手里拿回了120万元人民币,但这120万是我们以前欠他而暂时无力支付的款项,现在相当于先还一部分,剩下的以后慢慢还);第二,因为是以低于当时市价的价格转让,新股东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肯定还是有所不满的,这样也能一定程度上缓解和新股东之间的冲突;第三,由于没有真正收到120万元(因为这笔钱实际上是被直接付给了老股东),所以我们账面上这一部分的资产仍然维持原状,也就没有做账务处理了,这样,之前的120万元就只能继续挂在那儿了。
总之,这种做法既照顾到了各方利益,又尽可能少的损害企业现金流,是一种相对聪明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