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有代持股份吗?
可以由他人代持股,但公司法规定得很清楚,只有两种情况才可以: 一是公司作为发起人股东,其他股东认足全部注册资本;二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至于法定代表人,属于公司登记事项,是由工商局确定并登记的,一般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并不必然等于公司法意义上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法人(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二者在内涵上并不重合。 这里要特别说的是,在公司资本和股权结构相对简单的情形下(比如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家庭企业),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同一人。当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的时候,二者的权利义务区别如下:
1.股东是公司利益的直接享有者,可以通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内部机构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能,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法定代表人不能直接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也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股东是法定的权利义务人,负有缴纳出资的义务,享受分红权;而法定代表人是法律规定的表面代表机关,不直接负责具体的经营活动,也不承担财务责任。当然,法定代表人也享有诸如名称权、住所权这样比较表面的专属权。
3.从对外关系来看,除涉及出资的责任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需要也没有资格对第三人来承担责任,而股东对于其已完全履行了出资义务这一事实本身,则无须对自己直接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别人侵犯公司利益,法定代表人无权就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只能通过大股东身份或通过代表诉讼来维护公司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