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哪里入职体检?
2019年7月,上海市卫健委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入职体检有关要求的通知》 对体检机构、项目作出明确规定,并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出相应要求 1.用人单位组织员工进行入职体检,应到具有相关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2.健康体检项目由医疗机构根据相关行业标准确定并公开,不得私自增加检查项目。 常见入职体检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如果认为有必要增加其他项目的,可以告知劳动者后进行一次性补充检。但涉及个人隐私的,如婚前检查、妇科检查等不能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疾病都能成为拒绝录用的理由!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理由拒绝录用。 职业病也是职场上的隐形杀手,因为职业病在早期可能没有明显症状,容易被忽视。因此职业病患者同样可以享受和职业病诊断有关的医疗待遇。
《职业病防治法》第35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用人单位安排作业人员开展工作时,必须提供符合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且要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