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几家企业?

侯殿卿侯殿卿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就我所知,大部分地方政府是不持有企业股权的(可能有例外)。 政府作为出资人,主要有两个途径参与资本市场的运作:一个是发行地方债,这个我来回答;另一个是设立基金,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一般采用“母基金”的模式,由财政部和发改委审批。我了解的比较少,来答一下看看有没有帮助。

一、地方债 这个我比较了解,之前负责地方债的相关工作。目前地方债的主要融资方式有两个: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 1.1 一般债券 地方一般债券的发行主体是省、地级市政府。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一般债券要用于公益性项目,比如教育、医疗、养老、市政等,不能用于房地产等相关项目。由于这些项目的预期现金流不足以覆盖债券本息,所以一般债券的利率较高,在5%-7%之间。 根据偿债资金来源的不同,一般债券又可分为融资券和偿还券两种类型。其中,融资券是发行方以债券的形式募集资金,并定期按利率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而偿还券则是发行方事先垫付资金,然后按照债券的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 从偿债资金来源来看,一般债券又可分为政府信用型债券和企业债模式两类。

1.2 专项债券 专项债券是国务院授权省级人民政府依法发行的债券,具有特定的建设内容,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建设。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包括: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住所;

四)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证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情形。 从法律规定上看,政府是可以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的。但需说明的是,这里的政府是指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以及地方政府,但不包括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原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披露办法》),除金融企业外,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固定资产贷款;

(二)土地储备贷款;

(三)项目贷款;

(四)流动资金贷款;

(五)经批准的生产经营性项目建设贷款;

(六)补充企业流动资金(不包含短期借款);

(七)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用途。

同时,《披露办法》要求,企业应确保债券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并及时、充分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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