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怎么投资?

常燕民常燕民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谢邀,首先说明我是证券公司后台员工不是信托行业从业人员,对信托行业了解有限仅从法律角度简单回答一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一条规定,设托人设立信托,应当向受托人提供委托财产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关文件。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只有设托人(也就是信托计划设立者)才有权利指定或者不指定具体投资项目;而受托人(也就是管理信托计划的信托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当然,如果受托人和设托人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有争议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处理。

2、关于你说的“某项资产被多家基金盯上”的问题。我认为这个问题实际是一个监管问题,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信托公司经营信托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九)遵守国家有关外汇管理规定,不得违法办理汇兑、兑付和外币兑换业务;(十)除依照有关规定开展的融资顾问业务外,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信贷业务;第三十七条规定,经批准成立的公司制信托公司应当按照商人的标准进行运作,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以,从上述两个条款来看,除了法规规定的几类禁止行为以外,其他商业行为都是可以的。至于你提到的“某项资产被多家基金盯上”的情况,我个人认为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属于合法合规的行为。

3、你提到的“XX会要求信托公司提供所投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的问题。根据我了解的情况,现在我国信托业主要发挥的作用是金融中介的作用,即发挥信息中介的作用,帮助委托人实现投资目标;而你说到的”XX会“应该是行业协会或监管部门,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信托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同时,第六十三条也规定了中国银监会可以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的方式对信托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对于你的这个问题,我的答案同样是肯定的,但具体怎么做,应该由信托公司和监管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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