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大学为什么叫大学?
大学的名称最早起源于中国。公元前124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等儒者的建议,设置“太学”,“太学”的教材五经七书,都是儒家经典,其弟子统称“博士弟子”。“博士”是教授和导师兼于一身的师长。隋唐以后,帝王为宣扬他的文德,在“太学”之外,又设置了“国子学”、“四门学”,合称“三学”。“大学”既是“太学”的通称,也是“国学”、“京学”的通名。古代大学的规模一般比较宏大,有宽广的房屋,美丽的院落,厚实的墙壁,宽敞的门庭,众多的“弟子”入学,都是帝王和百官贵族的子孙,由九卿或大学士的子弟作“助教”,以“卿大夫”的子孙作“师”。从古代大学的管理,规模,师资,学生,教材和学校教育的制度来看,“大学”是高等教育的机构。
到了现代,“大学”这个名称,作为高等教育机构的名称还在使用,但名称的定义却有了新的规定。国际间一般都将高等教育学术机构分为大学和大学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学术机构或专业学院两大类。大学是高等教育学术机构中最具有普遍性质的一种,在不同的国家里,对大学的定义是不同的。如法国把“大学”定义为这样的学术机构:它由许多学院构成,每个学院实行文理综合,培养各种不同性质的毕业生。又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3年3月在摩洛哥召开的世界高等教育会议文件中,对大学的定义是:“大学和其他高等教育学术机构是传递人类知识的宝库……”在发达国家中,一般都将大学看作是独立决策和自治的高等教育学术机构单位。他们有权独立地确定所要授予的学位,自主决定教学和科研的重点以及人员的聘用和机构设置,政府和外界对他们干扰很少。
在我国,1952-1953年对全国高等学校进行大调整时成立了许多“学院”,大体相当于美国的文理学院。1956年,国务院决定,今后一般只设“学院”不再设“大学”。“文化大革命”期间,“学院”也大大缩减。1978年以后,恢复、新建了许多“学院”和少量的“大学”。到1994年底,全国普通高校中“大学”只有40所,约占高等学校总数的百分之八点三。当时,国内高等教育界和许多报刊登载了一些文章,建议适当增加“大学”。有人提议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颁发新的大学标准。国家教委在报批研究制定大学试行标准和积极慎重发展大学的意见中指出,为使“大学”这个名称不被滥用和扩大化,也为了促进现有大学继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和提高教育质量,制定大学试行标准是必要的。
1995年3月30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出第15号令,公布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确定《大学》试行标准。条例规定:“大学或者职业技术大学是指具有若干学科的本科和专科高等学校”。它还对“大学”规定了五个标准:(一)全日制在校生不少于8000人,但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科起点的本科大学。(二)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教学所需的教职员工,包括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管理人员,按全日制学生数配备,专任教师不少于500人。(三)专任教师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要占百分之九十以上,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不少于百分之五十;高、中级职称教师的比例以1:2为宜。(四)在校学生的一、二年级,公共课、基础课要有两个以上学科门类的教师负责组织和讲授;除师范、艺术和体育专业外,每个主要专业要有二门以上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五)具有适应各专业教育教学和学生生活需要的校园和校舍,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分别不少于35平方米和15平方米。此外,条例对大学还规定了三个基本的附属设施条件:“一是,大学必须有本、专科公共教学和科学实验所需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体育设施;二是,多科性大学,文科类专业教学、科研所需的图书资料,生均不少于100册;理工类专业生均不少于150册。其他各专业的藏书,也可按此标准执行。科学实验用的仪器设备,生均价值文科类不少于400元,理工类不少于1000元,但二者合在一起也可按生均800元计算。三是,大学应有接受外国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