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多少个月不能上班?
我怀两个宝宝的时候,上班到生之前一个月。 很多人跟我说,孕妇太辛苦,早休产假吧! 我都笑呵呵地说:“我想再坚持一下,离产前两个月再休,到时候不用麻烦!” 其实不是我不想早休假,是公司不放啊……… 头一胎怀孕五个月的时候,领导找我谈话,说考虑到我肚子越来越大,工作比较辛苦,让我提前休产假,我说好呀,然后他说,既然你要休息了,那这季度的业绩奖金就没了哦(年终奖另算); 第二胎的时候,我孕晚期腰痛的厉害,跟领导申请坐办公室,他不同意,要我继续跟项目走,我只好跟着跑,走到哪儿歇在哪儿。
不过我还是很庆幸自己坚持下去的,两个宝宝都在孕期给了我惊喜和动力,让我能够坚持到最后。 很多同事、客户知道了我的情况,也会主动给我照顾。 记得老二出生那天,正逢圣诞节,医院给每个孩子发了一个小礼物,当其他孩子父母忙着抢红包、拼手速抢东西的时候,护士拿着我的证件给我办手续,我说我还没开始抢呢?她笑着说我真谦虚——其实我是怕抢不到手会哭………
所以啊,只要身体允许,还是建议孕妈坚持到最后,一切顺其自然就好啦~ Ps.我两个宝宝都是自然产的哈~
孕妇到正式怀孕月份起,即可请产前假。正式怀孕月份的计算方式为:依受胎日起一个月后,再减去三周(二十二天)。怀孕28周以下者,请病假一日,给付一日工资,不请病假者薪资照付。怀孕28周以上者准请产假;每日得请公假两小时,薪资照付。经医疗机构证明,真正不能工作的,视为病假,照发薪资。
怀孕7个月以上,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有流产先兆、习惯性流产史者,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保胎休息,算作劳动时间。
在劳动场所内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享受十五天至三十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时,享受四十二天产假。
如果企业侵犯你的上述权益,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每个区、县都有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有权进行调查和处罚用人单位。
总之,最多可以请8个月的产假,晚育者可以请10个月的产假,但具体要求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计划生育条例和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规定执行,建议产前一个月开始请产假,以便照料孩子和充分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