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能作为企业股东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公司法并没有限制股东的人数(法定人数)和构成(股东性别、年龄等),因此从法律角度讲是完全可以的。 其次,需要分析一下这种安排的目的。如果是以避税为目的而设立的“假”公司,那么从设立开始就会存在被税务稽查的风险;如果是因为其他商业目的而设立的公司,那么在商主体适格的情况下,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必要的程序,也是可以的。
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对于公司设立条件中的股东及股东资格的确认有明确的规定,即: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个以上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设立。”“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发起或者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受上述人数的限制。” 但需要注意的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文件的审查仅属于形式上的审查,并不涉及实体内容。也就是说,虽然从表面上看,一个有限公司只有两个股东是不符合规定的,但是如果有合理的原因(例如夫妻合伙创业只设立一人公司的情况)并且能够提供合理的解释的话,也是会被核准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