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有中国企业吗?
越南政府大力鼓励外商投资,尤其是中国投资者来越投资经营。目前越南政府制定的诸多投资优惠政策中,最具吸引力的主要是税收和土地方面的优惠。 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在越南纳税实行的是所得税和增值税双轨制。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
(一)免税期 对生产性项目(生产汽车零部件、电脑、电视机、手机等产品的加工装配项目除外),从开始投产之日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生产性项目,除前两款规定的减免税以外,还可以享受下列优惠:一是进口自用设备(含配件)免交关税和消费税;二是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等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三是经批准设立的中越边境贸易点进出口物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外商还可通过申请,在所在地获得地方政府因招商而给予企业的奖励。
(二)退税政策 对非生产性项目(包括三资企业从事的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电通讯业、房地产以及宾馆、饭店、酒店、餐馆、旅游设施和社会福利等行业),在从事生产性项目的年度,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的部分,可予退还。
2015年1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再次提高外商投资的税收优惠幅度。对包括集成电路在内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类项目,国内增值税由先征后返改为就地返还90%,企业所得税由免征改为减征15%。
另外,对在老、少、边、穷地区建设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其产品60%销往这些地区的,可由当地财政按该企业所提供的粮食、种子、种苗、肥料等的实际购入量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