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降利为什么多扣?
近一段时间以来,很多房贷族向95588求助称,虽然房贷合同已经明确约定,贷款执行基准利率75折优惠,但放款银行却在执行过程中擅自提高利率,即使合同签订后也要多缴纳利息。而多数银行回应,这是基于业务政策调整而进行的正常操作,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利益。
对此,有法律人士表示,虽然贷款合同中规定执行基准利率75折优惠,但这一优惠是否落实还要观望银行的具体操作,毕竟各家银行的具体政策不会完全一致。若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擅自改变合同约定,调整贷款利率,属于单方违法行为,购房者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银行赔偿损失。
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只有出现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或者经合同相对方同意,才是对合同作出的有效变更。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岳鹏表示,如果银行没有经过购房人不允许的情形下,擅自变更约定利率,属于单方变更合同的行为,购房人有权拒绝,银行应当依照原合同约定利率执行。
在岳鹏看来,对已经签订“打折”房贷合同的购房者,若发现放款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擅自提高利率,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银行单方面提高利率的行为无效,并请求按合同约定利率执行。如果已经实际支用了贷款并支付了“上浮”后的利率,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请求已归还贷款部分的不损失利息,并赔偿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