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总额算不算借款?
资产总额算不算借款这个问题,主要需要从几个方面来说。
1、在借款费用准则的第二条中,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入资金所付出的代价,包括因借入资金发生的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发生的汇兑差额等。而企业因占用股东资本(如所有者权益)而发生的股息、红利(包括优先股股息),不属于借款费用;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也不属于借款费用。虽然,二者在经济实质上与借款费用相似。
2、根据我国有关金融法规,企业举借资金必须经金融部门的审查批准,企业之间的相互拆借是不合法的。即使按照西方国家的市场规则,企业之间的横向拆借也是严格按利息及风险控制的,企业不会把大量闲置资金在内部“银行”周转,而宁愿把这些长期资金投入于新的生产要素,以取得更佳的经济效益。
3、对于一个有数百万乃至数十亿资金的企业来说,即使占总资产2%左右的利息,也是可观的开支,企业一般不会为几千或几万的“内部利息”而劳神伤神地办理一系列手续加以确认、计量、分配和报告。
4、对于实行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企业,审计人员和厂长(经理)都不愿意去核算这些无足轻重的数额,以免徒增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