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识破投资骗局?
我来说一下,什么是非法集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不包括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
1、违反金融法的规定;
2、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
3、向社会公开宣传;
4、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也就是说,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公开的方式募集资金,并且允诺给予一定的利息回报,这种行为就属于非法集资。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以认定是传销了 :
1、组织要件 组建正式的团队,有明确的领导,负责团队的管理与运作。
2、人员要件 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即“拉人头”,而且这种“拉人头”行为必须具有某种商业性质,单纯的社会公益活动不在此列。
3、资金要件 以集资的形式收取资金,并通过发放利息形式给参与者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