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险算资产吗?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条的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是财产具有独立性、完整性、稳定性的经济实体。
首先,公司为法人,公司财产属法人财产,是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和条件,是公司人格独立的物质表现,法人依法对其财产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财产及其权益在法律上同其他民事主体相分离。
具体说来,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相分离;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与其发起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相分离;公司作为投资人的投资行为,其财产所有权属于该公司,同公司本身的财产相分离;公司之间相互投资的,其相互之间的财产应相分离,并保证其稳定性。
其次,公司的财产必须是公司实际的财产,不是仅仅名义上或形式上的财产,即股东在公司成立时履行出资义务,将作为出资的物质、财产交付和转移至公司所有,形成公司财产。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任意抽回资金。公司必须建立独立的财会制度,以其财产所产生的收益独立进行纳税。
再次,公司财产的独立性必须具有现实性和可能性,必须能够对公司债务独立承担责任并有剩余财产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