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赠送的股份怎么结算?
这属于公司法中的一个难题,就是股权的定价问题。 如果简单按照成本价确定每股的价值,那么对于出让方来说,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是受让方的话,可能就不那么乐意了。因为公司的估值本身就是一个极为敏感的问题,如果采用不同的估值方法得出不同的结果,就有可能使股东之间产生分歧和矛盾。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两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的情形:一是处分共有的财产,二是非正常情况的减资。法律对公司的资产处理是持审慎的态度。 从维护股东权益的角度来看,公司赠送的股份原则上应当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但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封闭性特征,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为内部机构在决定是否接受赠与股份时,一般不具备对外公示的效果,对第三人不产生约束力。 在公司无偿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如果受让人不是公司法的规范对象,即不是公司股东,则无需征得任何同意即可取得股权,转手倒卖或许可以获取差价收益。但如果受让人是公司股东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权主体的,就必须要遵循前述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甚至导致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