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投资人股份设置?
很多投资人股份设置不好,造成公司股权纠纷,甚至公司利益受损,在该公司任职的黄某,发现公司存在股权纠纷,在任职期间,由于很多投资人的股权比例过大,需要表决的事项太多,而有时公司做出一些对自身不利的决议,就会遭到部分投资人的反对,这样就会造成公司一些决议无法通过,致使公司的一些决策无法实施,不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于是将公司股权比例设置过大的投资人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撤销其股权,并将股权重新分配。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公司股权设置的那些事。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一种权益,股权有内在的根本属性,包括资产收益权,重大决策参与权,选择权,以及相应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公司股权的设置,直接影响到公司机构,公司股东在公司机构中的作用,与权力大小,以及相互关系。公司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在设立时,对股东在公司内拥有的权益予以明确,包括持有股份的种类,比例,享有哪些基本权利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注册时,股东的出资比例,应以书面形式确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出资比例,即各股东在本公司实收资本总额中所占的份额,具体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两种。绝对权是指单独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享有和行使的权利,相对权是指需要根据各股东出资比例,按照相关程序,才能行使的权利。
公司股权设置,首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股份比例过大的股东,容易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不利影响。由于公司经营和管理决策,需要经过股东大会讨论决定,涉及利益分配时,必须按出资比例进行,否则,会影响到股东的利益,造成意见分歧,严重时,会产生矛盾冲突,影响公司的团结。那么如何设定制衡机制,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呢。
一,在章程中规定,股东会会议,应按出资比例行使,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股东书面同意外,出资比例并非决定因素。
二,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股东,人少的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比例可以适当降低,但是,减少持股比例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但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四,在章程中,不能限制股东转让出其股份,只能约定,在转让股权时,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即使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该股权转让行为对于公司而言,并不构成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违约行为。
五,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还有其他优先购买权。此条规定,优先购买权,并不能改变股东股权的实质性质,只是债权性质的优先权,只能对股东股权行使,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优先购买权。
六,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适当修改公司章程。股东股份比例过低,过高的设置都是错误的,所以经过大家一致同意对股权进行调整是很必要的,这样才能保证企业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