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算不算教育机构?
根据教育机构的特征以及我国教育机构的实际情况,教育机构应当是通过举办者审批,在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具有固定的教学场所、教师和较为稳定的生源,能够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开展教学活动的单位,包括专门的教育教学机构和非专门的教育教学机构。具体包括:
(1) 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它教育教学机构,如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业中学、大学、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学校和其它教育教学机构等;
(2) 单位和个人办学点,如厂矿、机关和街道办的幼儿园和托儿所等;
(3) 中专、技工、职业高中、自学考试、文理函大、夜大、电大、电视中专及其它各种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机构。
对于以上所列各种教育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举办的幼儿点、辅导班、电脑班等等,不宜视为教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