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基数是多少?
2017年,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16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93578元,2017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调整为104357元(2018年数据尚未发布),月平均工资约为8700元。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改革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据此,单位和个人每年缴存的公积金数额都是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即每人1740元左右;单位多缴的部分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而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则随时可以提取或用于贷款。
目前,除了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行政财政统一支出外,城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外国公司在京机构等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7年7月1日起,北京调整优化了租房提取业务,取消“先网签后提取”的限制,租房自住无需抵押担保,每季度办理一次,每次可以提取额度不超过3个月的房租费用(每月提取上限1500元/月);购买二手房不再限定取现次数和时间;异地公积金贷款还清前,如在本市购房,可正常提款并用于偿还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