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没贷下来能退房么?
近日,李小姐向12345投诉,她准备购买一套房屋,和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2万元定金。按照合同约定,李小姐在15天内支付45万元首付款,剩余85万元办理贷款。谁知,原本简单的购房过程变得曲折起来。由于贷款银行问题,李小姐并未获得贷款。“因为无法贷款,我觉得不用继续买这套房了,但开发商要求我履行合同,支付房款,我很犹豫,不知道该怎么办。”
市12345热线将此工单分流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经调查核实,回复李小姐:“如你确实因无法办理贷款而无能力履约,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你仍然需要履行合同,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至于你的贷款未获批准,属于异常状况,应积极与开放商协商,看是否有其他解决办法。”
对此,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月萍指出,如果买房人的贷款申请未被批准,与开发商协商变更付款方式未果,且自己确有履约困难,可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买房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要向开发商赔偿哪些损失,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某某认为,虽然购房合同中一般均约定购房者因贷款未获批准而无法支付购房款的,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但该约定是建立在购房者具有履行能力,只是贷款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如果由于无法办理贷款,购房者确无履行能力,则应根据情势变更原则,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