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瑕疵资产?
瑕疵资产一般是指由于长期拖欠、技术陈旧等原因而难以偿还的债务,这类资产往往被债权人放弃追索,成为坏账。
但企业可以变卖这些不良资产,来偿还债务。一般企业中,不良资产有如下几种形式:
(1)债务人对债权人提供的担保物价值未达到原资产账面价值。这是公司资产中较常见的瑕疵资产,如以实物作抵押的贷款,由于担保物的价格下降,贬值、损坏以至丧失使用价值,抵押物价值达不到担保本息总额,当担保物清偿债务不足以抵偿其原值的,对超出的部分则成为企业的负债。
(2)债务人以不合法资产担保,如以假帐册、假凭证或虚假权利作抵押等,或财产抵押时存在其他已抵押权,债权的优先权得不到保证或虽能保证但也难以变现。
(3)债务人破产、合并、分立或终止,企业未及时申报、确认,而债务人又无其他代偿能力或代偿不足。如企业的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企业应及时申报债权,以使自己的债权在清偿中得到优先照顾。
同时,还要进一步追索债务人的其他财产。在破产清算中,企业如发现其他财产未被用于抵债,就可以进一步代位求偿,以减少损失。在债务人合并、分立或终止的情况下,要查明其财产清算情况,否则可能自己的债权得不到履行。
(4)债务人因长期拖欠借款而构成债务担保不足。一些公司往往由于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拖欠借款不能归还,当拖欠时间较长,数额较大且欠款金额超过债务保证资产数额时,企业应考虑变更原担保资产或另行提供其他担保,使债务得到保证。若原担保不能变更或无法提供新的担保,应考虑债权保全问题。
(5)债务人虽未被宣告破产,但由于其他原因,债务人无法还款或欠款不能按期回收,形成新的待摊费用或新的负债。如企业因无法还款或欠款逾期未还,双方达成以资产抵偿协议,则该项资产形成待摊费用,在协议商定的期限以内摊销该费用,并偿还欠款。又如,逾期未能收回的应收款项,确实无法收回的,作为坏账款处理,记入当期损益。在核算上作为“管理费用”的减项,列入当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