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肉代表什么生肖?
“酒肉”在传统文化中,特指祭祀祖先神灵时的供品,如《礼记·祭统》云:“故孝子所以养父母者,非尽如祭祀之物,可举而告之也;其盛馔饮食之,所以养口腹,不尽如祭祀之意焉。”“酒肉”是祭祀先祖的专用供品。不过,后人用“酒肉”代称菜肴,似乎始于唐代。
唐李白有诗云:“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宋苏轼有词云:“酒肉夫妻,但得个、相偎相倚。”又云:“莫怪有情还惹恨,只因昔日曾经见。”这里面的“酒肉”显然是指酒席上的菜肴。而“酒肉”成为酒席上菜肴的代称,恐怕与唐代的科举制度有关。
唐代的科举制度,允许应试举人住在官办的“贡院”里,一日三餐均由官府供应。当然,举人们住的房间叫作“雅房”,吃的饭菜极为讲究,有鱼有肉还有水果。如果举人在考试期间吃了荤菜,则属违规,要给予处罚。后来的人用“酒肉”指称酒席上的菜肴时,往往含有嘲笑贬义,表示对酒席招待的嘲弄和讥讽。
比如宋代范成大《送姜詹甫少卿奏事》诗云:“几回朝饭不盈瓯,酒肉淋漓带汗流。”明代冯梦龙《醒世恒言》第六卷《薛录事渔樵问答》云:“今日发付他去,明日定然拿来,分毫不可通融。那贼道‘酒肉钱财,有何难处!’我若用他一两,他道是我欠下他的了。”清代袁枚《随园食单•鸡》云:“今所传做鸡之法,皆不足法。惟焖鸡为古今独到之法。吴中有一道士善烹鸡,别人烧的,皆不如法,只有道士烧的,才好吃。此物至清,原宜清蒸,切不可加酱。加酱则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