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龄前儿童几岁?
2013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是指6至15周岁的未成年人; 同时,教育部发布《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对幼儿园的设置、管理、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数量与资格等做了相应规定: 可以看出,无论是法律还是规范性文件,都明确规定幼儿园只限于招收3-6岁的幼儿,且禁止任何企业和机构举办面向儿童的义务教育。
但是,近几年各地出现的“超级幼儿园”却将这一政策抛诸脑后,甚至大肆宣传自己开办有“小学班”,为年龄更小的孩子提供教育服务! 这些“超龄”幼儿园的存在,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议论。于是,2021年7月29日,教育部发布了《幼儿园禁止擅自设立实验班(小班)重点班》的通知,再次明确了幼儿园只能收托3~6岁适龄儿童,严禁随意扩大在园儿童接收规模。 这意味着那些“超龄”幼儿园属于违规办学,应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