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贷款机构算高利贷?
高利贷一般怎么写借条?
如果借款人手持现金,当面数出一千张壹百元钞票交给贷款人,由贷款人书写借条:“今借到某某现金壹万元整,借期一个月,月息壹分五。”如果借款人将现金存入贷款人帐户,贷款人书写借条:“今借到某某银行承兑汇票一张,金额壹万元整,月息壹分五。”如果借款人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给贷款人一千元人民币,由贷款人出具借据:“今借到某某人民币壹万元整,月息一分五厘。”
借条的写作注意事项:
1、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发生的凭证,也是以后债权人已债权的凭证,所以他在法律上起作用。
(1)书写要清晰、工整。最好是专用借条纸。
(2)借款人、贷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时间写清楚,签名一定是要其本人的,手印最好也按。
2、关于利息
(1)利息的标准一定要明确,是月息还是年息,是三分还是二分,一定要记得标明。
(2)如果约定了利息,一定要标明是从何日起计算,利息多久结算一次,一次性结算还是分期结算。
(3)如果到了约定的时间内,借款人一直不还钱,贷款人又不想让对方赖账,那么就得对借款人说清楚,如果约定的时间不缴纳利息,那么超过的时间部分按多息少本的原则进行计算,也就是常说的罚息。
3、现金交付,书写情况就如上面所说。如果通过银行转款,银行回单可作为交付借款的凭证。
4、时间。如果约定的时间已经过了,而贷款人一直没有收到还款,那么贷款人可以拨打110,或者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本金、利息以及诉讼所产生的费用。
有哪些贷款机构算高利贷?
这里说的贷款机构,其实质就是从事金融活动的个人或企业,有金融牌照。
根据2015年12月9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总之,可以算作高利贷:
(一)、约定了高达固定比例的利息的。其中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利率不能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非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利率不能超过24%,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
(二)、约定了高额违约金或者高额罚息的。其中金融机构以及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之间借贷的违约金或者罚息的总和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超过部分无效;其他借贷中违约金或者罚息的总和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50%,超过部分无效。
(三)、根据法律关于复利的规定来计收复利的。只能以银行存款利率为标准来计算,且不得超过同期利率的4倍。
以上只是关于什么是高利贷的简单总结,当然,现实生活中的高利贷还有其表现形式,本律师建议在遇到这类问题时,最好还是请专业律师解决,以维护自己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