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完成的完成率怎么算?
首先,对于“投资完成率”这个概念的理解需要弄清楚两个问题: 一是其计算的对象——该指标计算的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FID)完成的情况;二是其包含的内容——“建设内容已经基本实施完毕”指的就是这部分已完成的FID。“建设内容已经基本实施完毕”并不等同于“工程完工”“竣工”等概念。 “总投资”在会计上被定义为建设期累计发生的各项资金支出,即项目法人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核算时所形成的负债,它包含了“建设内容已经基本实施完毕”所需的全部费用。从会计意义上说,当项目总投资达到预定资本金比例(通常为20%或30%)后,即可认为“建设内容已经基本实施完毕”。
基于这两个问题,我们可以给“投资完成率”下一个简单的定义: 投资完成率=(已完工作量/计划工作总量)*100% 在具体的应用中还需要注意两点:
第一,应剔除资金循环使用因素的影响。例如,某项目共需投入资金6亿元,其中4亿元是用于建设生产设施的,另外2亿元是用来供应项目建设所需资源的。假设上述4亿元的设施已经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另外2亿元的资源已经到位,则该项目的投资完成率达到75%。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该项目已经完成了75%的工作量——实际只完成了建设工作量的37.5%。如果将已经到位的资源计入工作总量的话,那么该项工作的实际进度只有25%。在考察投资完成率时,应该对各项资金的支出予以区分,排除资金循环使用的因素。
第二,要考虑投资项目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关性。一些投资项目由多个相互关联的建设内容组成,这些内容的施工可能会互相影响。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关系,合理地确定各个构成部分的工程量,进而确定项目总工程量和计划工作量。